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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的通知
阅读次数:669
发布时间:2024-01-30 15:07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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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证发〔2024〕11号
各市场参与人:
为进一步优化融券制度,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。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。
本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。本所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各会员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,并做好前端检查和控制,确保业务平稳运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证券交易所
2024年1月28日
(来源:上交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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