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立董事积极履职案例
16、关注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其他事项
案例1
案例事实:2024年2月,某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因合同纠纷,股份被司法扣划,导致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。
主要做法:独立董事于4月向公司董事会发出《关于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的督促函》,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制度、关注股东变动情况、全面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意识、强化对关键子公司的管理等,同时提出独立董事、审计委员会计划于5月开展公司治理的自查工作。
案例2
案例事实: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上市公司具有业务交叉性,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;于 2019年、2020年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、补充承诺,但均未履行。
主要做法:独立董事于4月25日出具了《关于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落实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宜的意见》。4月27日,证监局对控股股东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案例3
案例事实:某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拟开展股权无偿划转事宜,涉及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变更。由于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程序较为繁琐,进展较慢,受到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关心和问询。
主要做法:3名独立董事于4月23日出具了《关于督促公司加强落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意见》,并督促公司做到严格合规操作、强化沟通交流、保障信息透明。公司收到独董意见后,积极采取有关措施,推进相关股东于5月15日完成了无偿划转协议的签署。
